一、小型微利企业在所得税预缴必须办理备案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并不是。符合要求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一季度、月份预缴所得税时,可以自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不必税务局审核批准。
二、采用定额征收方法的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不管按核定征收方法或是定额征收方法缴纳税款,都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换句话说,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征缴所得税都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现行政策。
三、公司在10月申报期时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吗?
答:公司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现行政策采用“真正产生、自主辨别、申请享受、相关信息留存备查”办理方法,不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四、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一季度预缴时,怎样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家科技部 税务总局搞好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的相关规定,进库备案序号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可在下所得税清算中享受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现行政策,例如在2023年获得进库备案序号且编号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还可以在2022年度享受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现行政策。
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在一季度预缴时,尚未取得下一年度进库备案序号,无法断定其是否满足享受实惠的标准。为了保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立即享受到特惠,公示确立公司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自主分辨年度合乎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要求的,能选暂按要求享受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按100%加计扣除现行政策,所得税清算时然后根据获得进库备案序号的现象决定是否可享受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现行政策。
五、中小微企业的享受新购买财产抵扣现行政策要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吗?
答:充分考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纳税人一项支配权,经营者能够自由选择是不是享受该项特惠。12号公告明文规定,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生产运营计算必须自由选择享受该项现行政策;但为了防止公司随便挑选固资抵扣时段,12号公告与此同时要求2022年度未选择享受该项政策优惠的中小微企业在日后本年度不得变动享受。
如,某中小微企业2022年2月份购买一项单位价值800万余元的机器器材,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特惠,在第二、三、四季度预缴申请或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然能够挑选享受特惠;倘若该公司到2023年申请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选择享受该项现行政策,该公司购置的该项资金在2023年度及以后本年度,均再也无法享受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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